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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我校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称号

  出处:党委宣传部    日期: 2020-12-15 16:26:28 点击数: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授予我校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校园)”荣誉称号。

近三年来,学校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将文明校园创建与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重在建设、久久为功,做到了创建目标明确、创建工作规范、创建载体多样、创建内容丰富。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文明校园创建氛围进一步浓厚,文明创建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

收到命名表彰文件后,校党委书记刘德富作出批示指出,“宣传部继续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校党委副书记蔡光兴作出批示强调,“力争我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下一步,学校将对标对表《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组织动员全校师生扎实开展有灵魂、有底蕴、有品位、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持续营造良好的育人生态,为推动学校建设成为绿色工业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工业大学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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