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及《湖北工业大学2019年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2019年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应聘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其中: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体检和考察对象(2人):陈晗、王珂。
递补人员(1人):曾甜。
(备注:考察对象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同时根据综合排名依次递补试用。)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人事处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湖北工业大学校医院。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校医院负责解释。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到学校人事处指定地点报到登记;若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未到且未提前说明原因者,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学校将按程序依次递补。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若出现因体检不合格、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的,则按照递补的原则增补相应的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试用、考察
考察对象公示期结束后,即进入试用期,试用及考察工作将于6月底前完成。
七、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校党委纪委、人事处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校党委纪委办公室电话:027-59750035,邮箱:dc@mail.hbut.edu.cn
人事处电话:027-59750188,邮箱:hbgydxrsc@163.com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电话:027-59750225,邮箱:international@mail.hbut.edu.cn
特此公告。
湖北工业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