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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可能零星散发的本土疫情应对处置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1-19    点击:

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

可能零星散发的本土疫情应对处置方案(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湖北工业大学可能零星散发的本土疫情应对处置方案(试行)》业经校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湖 北 工 业 大 学

                                                                                  2021年1月9日


湖北工业大学可能零星散发的本土疫情

应对处置方案(试行)

根据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针对学校发生校园疫情的情景,本着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原则,按照“流行病学三层排查机制(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重点人群)”“疫情处置三个加强机制(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管控)”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校园内可能零星散发本土疫情的科学精准防控和迅速有效处置,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分析研判疫情形势,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动态调整学校防控策略,及时处理相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专班按职责分工各尽其职、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切实落实防控责任。

(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学校组织学校办公室、校医院、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资产处、人事处、学工部、研究生院、国际学院、宣传部等部门组成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按照平时防控、战时应急、平战结合的模式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校园内零星散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启动

1.人员转运

校园内出现发热人员,或排查发现中高风险地区返汉人员,立即按应急处置流程转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处置。(责任单位:校医院、湖工社区)

2.上级研判

定点医院发现核酸阳性样本,立即按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疫情信息报告,区疾控部门和区政府有关部门按流程核实事件后,立即向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责任单位:属地政府)

3.应急响应

学校在收到上级卫健疾控部门或政府部门疫情信息通报后,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指挥体系,按照防疫级别要求开展应急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校医院)

三、应急处置

(一)人员管控

学校按照上级防疫指挥部要求,根据情况对重点人群进行分类管控,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管控对象主要包括如下:

1.确诊、疑似病例管控:定点收治医院集中隔离救治,治愈出院后完成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责任单位:湖工社区、校医院)

2.无症状感染者管控:定点收治医院集中隔离观察或救治;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当继续进行14天的居家医学观察并于第2周和第4周到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诊。(责任单位:湖工社区、校医院)

3.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管控:社区组织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并按要求接受核酸和抗体检测。(责任单位:湖工社区、校医院)

4.一般接触者管控:一般接触者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责任单位: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学工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

5.防控区域重点人员管控:按照上级防疫部门划定的防控区域执行管控措施,防控区域的内的人群,主动配合防疫行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护,减少出行,不到人群聚集地,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离开防控区域。配合社区开展核酸大范围排查。(责任单位: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学工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校医院)必要时,防控区域可以实行封锁措施,设置交通卡口,防控区域的人群不能外出。(责任单位:保卫处)

(二)现场调查

1.流行病学调查

由区疾控中心联合公安部门展开流行病学调查,校医院、保卫处、湖工社区协同落实。加强宣传,鼓励师生员工主动报告(自己或他人)接触到个案及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象的活动轨迹和活动场所;配合公安部门组织大数据分析,核查患者相关信息,重点调查个案发病前14天(无症状感染者阳性采样前14天)和发病后至隔离前的活动轨迹、人员接触情况。配合疾控中心根据扩散风险扩大搜索范围及人群,对划定的重点场所开展延伸排查(责任单位:校医院、保卫处、湖工社区)。各单位快速跟进摸底登记造册,开展健康监测与管理。(责任单位: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学工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

2.核酸和抗体筛查

根据划定的防控区域,对防控区域人员实施“应检尽检”,组织核酸采样和检测力量,开展拉网式核酸检测和健康排查。按照“3日内完成全校核酸集中筛查、重要排查人群血清学筛查”的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1)检测机构保障。选取符合资质、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确保提供足量的检测试剂,按期完成检测任务。(责任单位:校医院;资产处)

(2)采样点设置。视天气情况,安排在操场或实训楼架空层内进行核酸采样,做好场所条件保障和桌椅、帐篷等设施准备。(责任单位:校医院;后勤处、保卫处、资产处)

(3)受检人员组织。有序组织全校师生员工按时、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责任单位:校医院;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学工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

(4)工作人员配备。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查技术人员保障。(责任单位:校医院)

3.环境检测与终末消毒

(1)环境检测:配合区有关部门完成重点场所环境检测工作。(责任单位:校医院、后勤管理处)

(2)终末消毒:对病例涉及相关的重点场所立即关闭,配合区疾控中心对患者可能污染的居住场所、交通工具、相关公共场所等的环境和物品开展终末消毒,经评估合格后方可重新开放。(责任单位:校医院、后勤管理处)

(三)分类管理

1.人员流动管理

按照上级要求落实防控区域人员管理。对最小防控单元人员(宿舍、家庭)实行居家隔离,禁止人员进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动,组织落实师生员工日常生活服务保障、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工作。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落实自我健康监护,减少外出和聚集,坚持“非必要不离开防控区域”,确需要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学工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

2.社区管理

有疫情的社区(行政村)所有小区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健康码亮绿码或扫码通行的要求,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关闭小区活动室、运动健身场地、游泳池等非生产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外卖、快递不能进入小区。对高风险地区,有疫情的街道(乡)所有小区实施管控措施,禁止非必要人员和车辆进出。(责任单位:湖工社区)

3.教育教学管理

区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现场评估后决定具体停工停课范围,停课范围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学校逐步扩大,停工停课时校内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落实防控措施经评估后可复工复课。(责任单位:校防办;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4.校医院及隔离场所管理

发生疫情时,强化发热诊室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院感控制措施,摸排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做好校内发热隔离场所应急响应保障,确保备而有用。

(四)信息整理和报告

校医院指定专人收集整理防控相关信息,所有工作数据信息,应与网络报告信息相一致;学校办公室统筹信息上报工作,统一口径向属地政府和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中心报告工作进展与研判信息信息。(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校医院)

(五)联防联控

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校内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学校与属地政府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动,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切实提高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责任单位:校医院、校防办、保卫处、宣传部、后勤管理处、湖工社区)

(六)后勤及物资保障

实时掌握防疫物资储备情况,动态研判需求,做好公开采购储备工作,按要求储备一定量的二级防护物资,确保关键时刻防疫物资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根据防控需要协调师生生活物资、食堂原材料的供应和调运,确保满足突发情况下师生员工生活保障需要。(责任单位:资产处、后勤管理处)

(七)舆情引导

强化捕捉和提炼舆情风险点,开展舆情研判,与上级防疫部门保持口径一致,及时转发官方媒体解疑释惑、普及防护知识、回应涉疫热点问题的有关宣传报道,做大正能量舆论场。严禁校内各单位(部门)或个人未经授权对外发布涉疫信息,所有疫情信息由上级防疫主管部门按职责归属予以发布。(责任单位:宣传部)

四、应急解除

由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根据上级研判的疫情分区分级风险情况,结合疫情发展态势、防控效果等因素,对学校开展防控效果评估。根据防控效果评估结果,按上级要求结束应急处置,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责任单位: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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