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工业大学纪委、湖北工业大学监察室、审计处现有专兼职干部8人:校党委副书记周汉明同志分管纪委工作;闫子修同志任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审计处处长;吕顺莲同志任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刘宏先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刘能星同志任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主任科员;焦建华同志任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副主任科员;刘谨同志任审计处主任科员;王燕同志任审计处科员。
根据党章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具有“保护、惩罚、监督、教育”四项职能。即:(1)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2)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消除党内的腐败现象;(3)监督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反腐败的能力。
监察室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对被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促进被监察对象奉公守法,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地工作,保证政令畅通。
审计处的主要职能是: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学校内部审计规定,规范校内经济运行秩序;独立行使学校内部审计监督职权,开展国有资产、财务、经济责任、基建工程、维修工程等事项审计;促进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为学校发展服务。
纪委、监察室工作联系电话:88034032
审计处工作联系电话:88034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