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财务处是学校一级财务机构,是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全校的财务会计工作。部门现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正处长1人、副处长2人,主任科员4人,副主任科员4人,科员9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5人,工作人员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处下设:处办公室、会计核算、收费管理及会计事务等四个科室,并代管校内邮政储蓄所。
二、财务处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合理配置使用学校经济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2、负责研究制定筹措办学经费的办法,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和事业发展资金,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所必要的财力投入,并为学校的长远发展积累必要的资金。
3、负责研究全校的财务管理及相关政策性问题,制定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经济政策,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参加学校重大经济事项及决策项目的预测、论证和讨论。
4、负责科学合理编制学校综合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负责做好年度会计决算的编制工作。如实反映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准确提供各种财务会计信息。
5、负责全校的财务监督工作。加强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力度,测算、分析资金流向,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和开展财务分析;定期组织校内财务检查,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6、负责学校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学校教育经费、基建经费、科研经费、各项专项资金及其它代管费的收支、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的发放和学生奖、贷、助学金及生活补助的发放等工作。
7、加强收费和票据管理,负责全校内各类收费项目、标准的报批,各类票据的监制、领购、保管、登记等工作,规范全校收费行为。
8、负责全校会计事务工作。负责校内财会法规、财会知识宣传,组织财会人员职称考试、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负责二级单位财务人员的委派及业务监督指导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邮政代办储蓄所行政事务的协调工作;协助处置原“结算中心”的相关历史遗留问题。
三、财务处负责人及分工安排(处长办公室电话:88032294)
王正禄处长:主持全处工作,分管处办公室及人事工作。
王清春副处长:分管收费管理科、邮政储蓄所及处内设备管理和安全防火等工作。
林林副处长:分管会计核算科、工会、妇女和保密等工作。
四、财务处各科室主要职责及岗位责任人
1、处办公室:金烨(主任科员)联系电话 88032305
负责处办工作,协助拟定财务规章制度;负责编制综合预算、编制下达月度经费使用计划;负责对内协调和对外接待及文秘工作。
2、会计核算科:王克诚(主任科员)联系电话 88032293
负责核算全校(含基建和校医院)各项收入和支出、日常大额资金的调度,清理往来帐款和催还各类借款等;负责年度财务决算及分析;负责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和移交工作。
3、收费管理科:孟涛(科长) 联系电话 88014858
负责全校各类学生学费标准的制定及学费收取、学费减免及抵扣工作;学费收取信息反馈及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负责与各往来银行、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的联系及相关外勤工作。
4、会计事务科:余小兰(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 88032293
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收支的核算及报表工作;负责校内邮政储蓄所日常事务;协助开展二级财务的管理与监督、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负责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及会计档案查询等工作。
五、财务处对外服务时间:
1、每周1—4全天、周5上午对外服务,周5下午为全处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不对外服务;
2、每月安排月末1—2天用于会计核算科进行月底结帐、编制月报和整理内务,此间不对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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