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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保卫处概况
保卫处是学校党政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学校稳定,维护学校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的重任。
保卫处下设政保科、治安科、校卫队等科级单位,在武昌马房山艺术设计学校设有治安科,全处现有干部13人,校卫队员35人。
保卫处坚持一切从师生员工的需要出发,一切以师生员工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展开安全保卫工作,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为实现把学校建成一流地方理工大学的奋斗目标,保卫处提出“以人为本”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围绕为广大师生服务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2000、2001年度,保卫处荣获武汉市公安局先进集体,先后有近10名工作人员受到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国家安全局的表彰。
保卫处以安全防范为重点,建立人防、技防、机械防协调发展的机制,在强化值班巡逻、科技武装保卫、校园综合治理三方面实现突破。本学期开始,在院领导的支持下,投资16万元在建立防盗报警系统,确保了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总之,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探索维护学校稳定与安全的新思路,充分发挥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
二、保卫处职责
保卫处是学校党政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院党委和院行政的领导和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真贯彻《武汉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和《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组织实施院、系、部、处和科室级治安保卫责任制工作。
二、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员工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
三、负责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做好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工作。
四、负责做好因私出国(境)人员的审批、呈报工作,做好出国前的安全保密教育,办理前往边境地区人员的《边境通行证》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事安全工作。
五、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防止盗窃、火灾、破坏和其它治安灾害的工作。
六、负责调处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做好全院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教学区、生活区和其它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的工作。
七、负责院内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
八、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院内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工作。
九、负责学校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的户政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院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完成街道布置的社区各项工作。
十二、完成党政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部门主要负责人
黄水情处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政保、治安等工作。联系电话:88034056
彭竞雄副处长:分管校卫队、居委会、马房山校区等工作。联系电话:8803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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