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维护学校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强化廉政风险意识,持续提升维修改造服务保障水平,为学校中心工作提供科学、高效、有力的支撑。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湖北工业大学小型及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办法》及学校财务预算安排,结合2026年度维修经费整体仍较为紧张的实际情况,本着勤俭办学、厉行节约的原则,现就做好2026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保运行、保重点、保应急、保民生”的总体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结合校内各单位(部门)设施使用状况和事业发展需要,本着实事求是、节约节俭、功能优先的要求,分轻重缓急,充分考虑拟申报项目的实际执行能力(含经费来源等),在充分论证、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提出本年度确需维修或改造的项目。
2026年维修项目立项实行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教学科研优先原则:经费优先保障直接影响正常教学活动开展、实验室安全运行及科研项目急需的维修项目,确保教学科研秩序平稳有序。
(二)应急抢险保障原则:对于涉及水电暖跑冒滴漏、房屋本体安全隐患、设备设施突发故障等影响校园安全的应急抢修类项目,实施动态申报、即时响应机制,做到“即坏即修、不过夜”。
(三)民生服务兼顾原则:在保障核心业务的基础上,适度兼顾涉及学生生活、教职工工作基本条件的改善性维修(如宿舍基础修补、公共区域照明、无障碍设施等),但严格控制非必要的形象提升和过度装修。
(四)多渠道筹资与节约导向原则:鼓励各单位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倡通过自筹经费解决非刚性、改善类或专项类的维修需求。所有项目申报均须体现节约理念,凡能通过简单维修恢复功能的,不得申请整体更换;凡能通过日常零星维修解决的,不得申报专项维修。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年度维修改造项目是指单项预算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是在校内的各类公用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上进行的,以恢复和改善相关设施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年限的施工作业,以及为改善环境、提高设施使用效率所新增的工程项目。具体包括:
(一)室内一般土建维修改造工程;
(二)室内外水、电、气等维修改造工程;
(三)房屋外立面、场地、道路、管道、围墙等室外维修改造工程。
特别说明:
(一)项目申报及立项论证,在综合学校全年经费预算基础上,优先保障教学、科研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等类别,注重切实改善教学、科研环境和民生必要条件。单项1000元及以下的项目纳入“物业零星维修”类,无需申报,各单位(部门)可通过后勤一站式服务电话直接报修(按要求提交相应维修需求),后勤部门应提高零星维修响应速度和质量。
(二)考虑到学校公共维修经费紧张,原则上各独立核算(含有创收)单位所涉各维修改造项目由所涉单位自行筹资(确需学校公共维修经费列支的须专题审批),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施工及竣工验收等程序维持不变,鼓励各单位(部门)自筹资金实施相应的维修改造项目,以缓解学校经费压力。
三、申报类别与经费来源
请各单位根据经费来源渠道分类申报,并在申请表中明确勾选经费来源意向:
(一)A类(学校维修经费):申请使用学校年度预算的公共维修经费。主要支持:
1.公共教学楼、公共实验平台的基础设施维修;
2.涉及公共安全的供水、供电、消防、安防设施维修;
3.不可预见的应急抢修工程。
注:申请A类项目须提供详实的维修必要性说明(附现状照片及简要分析),并承诺单位无自筹能力。对于可通过简单维修恢复功能的,不予批准整体更换或大规模改造。
(二)B类(学院/部门自筹经费):申请使用本单位自有资金(如发展基金、创收经费、结余经费等)的维修项目。主要支持:
1.办公用房的个性化改造与装修;
2.非公共区域的门窗、墙面翻新;
3.为提高使用舒适度而非必须安全的改善型维修。
注:申请B类项目须附经费落实情况说明或预算代码,并明确资金已落实。
(三)C类(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等专项经费):申请使用“实验室建设专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等上级或校内专项资金的项目。主要支持:
1.涉及实验室特殊环境(如恒温恒湿、净化、通风、防震)的维修改造;
2.与大型仪器设备安装配套的土建及水电改造;
3.重点学科平台建设所需的基础设施修缮。
注:申请C类项目须与申报的专项任务书一致,并附经费预算代码,确保专款专用。
四、申报要求
(一)经费来源明确:各单位在申报《2026年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时,必须明确经费来源意向(A/B/C类)。申请A类的项目,须提供详实的维修必要性说明,并承诺单位无自筹能力;申请B/C类的项目,须附经费落实情况说明或预算代码。
(二)内容详实规范:认真填写申报表,明确维修部位、维修内容、估算经费、经费来源意向等。涉及结构改造、消防改造的,需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意见,并提供初步可行性方案。
(三)严格必要性审核:请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杜绝豪华装修和超标准维修。坚持“能修不换、功能优先”原则,严格控制非教学科研急需的改善型项目。仅申报A类但不符合教学、科研、应急重点的改善型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提供维修部位的现状照片(多角度)、初步维修方案及详细估算费用(含主要工程量)。照片应清晰反映损坏情况,方案应体现节约措施。
五、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分批报送):
1.第一批(计划内项目):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申报。
2.第二批(应急补充):对于突发急需且无法延期的应急抢修项目,可随时按程序报送,不受时间限制。
申报方式:
(1)线上申报:登录“湖工大后勤”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2)。点击“维修立项”,进入后点击右下角加号,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签字盖章的《2026年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照片。
(2)线下材料:线上申报成功后,将《2026年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纸质档一式一份(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至后勤一站式服务中心(地址:中区食堂后面后勤保障大楼对面一楼,联系人:镇宗,联系电话:59590864),以作为后续立项归档资料。
(二)现场踏勘与初审(2026年3月21日—4月10日):后勤管理处(或基建处)会同财务处、审计处、资产处等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逐项核实维修内容的真实性、必要性,复核预算合理性(重点审核有无过度维修、高估冒算),并分类汇总提出初审意见。
1. 综合评审与立项(2026年4月30日前):学校维修工作领导小组(或校长办公会)根据经费预算总额,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综合平衡,确定2026年维修项目库,报学校批准。
2. 预算下达与实施:经批准立项并落实经费来源的项目,方可列入2026年维修计划,按学校采购及合同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程序报批。
六、经费管理及其他事项
(一)预算控制:各单位申报的估算经费应科学合理,严禁高估冒算。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得超概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对于未列入年度立项库且不属于应急抢修范畴的项目,原则上2026年度内不再追加安排校维修经费。
(二)绩效管理:项目实施完毕后,将对项目质量、经费使用绩效进行跟踪评价,重点评估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有无浪费现象,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立项的重要参考。
(三)计划调整:如因上级下达的计划、国家有关政策、学校事业计划调整等原因,影响到学校年度维修改造计划项目的执行,后勤管理处将根据学校要求对年度项目计划提出调整意见,报学校批准。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严格把关,确保2026年维修保障工作精准、节约、高效、有序开展。(联系人:镇宗,联系电话:59590864,报送地址:中区食堂后面后勤保障大楼对面一楼后勤一站式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
1. 湖北工业大学2026年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含经费来源勾选栏、必要性说明、现状照片粘贴页);
2. “湖工大后勤”微信小程序操作流程。
后勤管理处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