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湖北省2006年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职改办[2006]39号)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06年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凡拟申报评审各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职工(国家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并已组织专业知识考试的除外),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方法 1、水平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对于操作性和应用性较强的专业采用面试的方法,包括工程系列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土木建筑和农业技术两个专业除外)、正高职高级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师、自然科学研究(正高)、医药工程研究(正高)、林业研究(正高)、体育研究(正高)、播音、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律师、公证、法医技术、教师、卫生等系列。其他系列均采用笔试,其中审计(高级)、会计(高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高、中、初级)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资格(水平)考试除外。各系列具体测试方法详见《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手册》2005年[修订本]。 2、高校、实验、小幼教师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全省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安排,我校与省人事厅职改办、省教育厅职改办共同组织实施,以面试的方式组织测试。教师面试由各学院(部)根据教师的工作特点和教学工作的实际,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应由三名以上同行专家组织小组,对每一位测试对象随机指定或抽签确定其说课内容,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说课时间为一课时。专家组听课后结合专业进行提问,遵照“公平、公正、合理,先后一致、适当兼顾小组之间平衡”的原则,按《评分表》进行量化综合判分,满分为70分。若遇特殊情况采用讲课方式进行测试时,应按教师正常教课顺序听课,在学生离开之后进行提问并评议判分。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见评分表)(附件2、3) 从2004年起全省已将教师平时教学考核情况纳入到水平能力测试中,平时教学考核占30分,由各学院(部)组织考核评分。平时教学考核可设4个等次,即:优秀(26-30分)、良好(21-25分)、合格(16-20分)、不合格(15分以下)。 以上面(笔)试和平时考核两项合计为100分。 三、测试结果及效用 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及中小学教师)测试对象的测试成绩经各测试组织单位审核盖章后,由校职改办审核并报省人事考试院审定。 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由省人事考试院报省职改办审定。成绩合格者,由省人事考试院颁发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含当年)。 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是申报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凡测试未合格者,不能申报职称评审。 四、测试费用标准 根据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要求,水平能力测试的费用标准为:高级105元/人,中级55元/人。 五、报名测试时间安排 l、报名时间和要求 报名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组织。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及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报名备案表》(附件4)及工作实施方案(报名备案表和工作实施方案需同时提供Word文档);其他系列须填写《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报名表》(附件1)。报名截至日期为2006年4月7日,报名时,每人需交2寸登记照片3张。 2、测试时间及要求 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及中小学教师)面试将于5月25日或6月1日进行(具体测试时间待与省人事考试院协商后定。届时,省职改办将派巡视员来我校巡视),6月16日前交《面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审批备案表》(附件5)(含原始评分表和工作总结);其他系列测试笔试时间为2006年6月17日下午14:00—16:30(需面试专业具体见准考证)。 六、教师系列测试工作的组织、检查及监督 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应严格按全省统一的要求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防止随意性和走过场。水平能力测试期间,校职改办将根据各单位测试工作方案安排,组织专人进行随机试听。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学校将责令改正直至取消其组织教师水平能力测试的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请在校园网上下载) 1、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2、湖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评分表(说课) 3、湖北省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评分表(讲课) 4、面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报名备案表 5、面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审批备案表
湖北工业大学职改办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