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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人事部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人事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4-22
 

各学院(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人事部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鄂人函[2008]41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08年度国家人事部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项目重点
        项目申报工作要求与本单位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相结合,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申报的重点是:对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对本地区、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项目评审向国家人事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和“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倾斜。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部)积极组织本单位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双肩挑”教师归口到各学院(部)申报。
        1、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2008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教师,需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四份,计算机打印,表格请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hinatalents.gov.cn),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院(部)申报材料请于5月9日以前报送到人事处师资办。
        联系人:吕建兵
        联系电话:88032262(内线2262)

附件: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

 

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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