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人函 [2008]26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基层单位推荐,学校评委会评审,同意推荐陈坤同志作为我校200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到省人事厅。 以上人选公示时间为七天(2008年4月11日至4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电 话:027-88032262(2262) 特此公示。
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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